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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 (试行)
录入时间: 2023-11-30作者: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

负担的工作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下决心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瑞安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增添成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瑞安特色的高质量校内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高水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充分发挥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完善家校社三方协同育人机制。

(二)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校内减作业负担和校外减培训负担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完善“阳光培训”智慧云平台,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稳步实施,深入探索推进重难点问题治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疏”的工作,通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学校作业质量以及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校内作业负担。做好“堵”的工作,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对校外培训进行分类管理,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好风险评估,分门别类,稳慎推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责任科室:教研院、义教科)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设作业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质量定期评价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

2.减少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探索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基础性作业和拓展性作业),坚决克服无效作业,杜绝惩罚性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科学合理控制作业时间和总量,尝试设置“无作业日”。

3.提高作业质量。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开展作业设计研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作业,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资源共享库。定期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做到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及时反馈,并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作业辅导帮扶,能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作业类型要包含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探究性、实践性以及学科综合性作业要有一定的比重。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督促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6.严格控制考试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校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二)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负担。(责任科室:审批科、义教科、人事科、教研院)

1.规范培训行为。联动相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严防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严禁以“托管班”“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竞赛行为。

2.加大查处力度。市教育局、各教育学区和学校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强通报曝光,形成警示威慑。加快“阳光培训”智慧云应用推广,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的惩处力度。

3.加强广告管控。各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校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配合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4.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双减”政策宣传,丰富宣传载体,通过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主动拒绝参加违规学科培训,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

(三)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责任科室:义教科、教研院、装备中心)

1.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各学校“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每周5天、每天至少2小时的服务模式,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午间管理,学校可灵活安排学生自主管理、教师巡视和邀请家长进校管理等方式相结合;学校视校情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3.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等特色课程、服务项目和社团活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行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基地、博物馆、图书馆、社区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4.提供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包括学习强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浙江“双减”在线、之江汇、学在浙江、温州学问通、浙里问学等平台应用,免费向家长、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责任科室:教研院、义教科、中教科)

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中小学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改进考试方式,提升考试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2.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严格教育教学和课程管理,优化教学方式。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3.全面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行动。通过该行动,树立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科学成才观,建立面向全体学生、强化体艺教育、品德表现和劳动、综合实践等的综合素养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健康成长,并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各校要改进期末结果性评价,加强项目化表现性评价,规范学科作业日常评价,创新纸笔专题自我评价、重视过程性学习行为评价,积极探索学生增值评价。

(五)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责任科室:学生科、义教科、教研院)

1.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高位谋划,顶层推动。成立瑞安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发挥好瑞安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大力推进落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切实做好指导服务,促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2.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整合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社会机构等各方力量,打造家庭教育专家智库。积极吸纳专家、教师、优秀家长、“五老”人员、志愿者充实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中。依托学校开设的家长学校和社区举办的市民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社会工作室等教育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培训、活动等指导服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3.加快开发家庭教育课程。积极协调区域社会资源服务家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中小学开发涵盖生活指导、学业指导、发展指导、亲子关系指导等内容的家校共育教师家长胜任力培训教程,吸纳优秀家庭教育案例,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培训课程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减”工作已被市政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各学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双减”工作推进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并加大对教师、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杜绝“上热下凉、上紧下松”现象。

(二)健全制度建设。

各学校要根据校情,制定完善“双减”工作实施细则和各项配套制度办法,建立校内督导机制,探索吸收社会和家长到校内督导队伍。要“一校一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要求和工作职责,并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其中与“双减”工作精神要求不一致的内容,确保制度机制健全。

(三)完善考核方式

在实施“双减”的过程中,会对贯彻“双减”工作进行评价。各校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数据、有成效,积极向上级相关单位、科室报送参评优秀“双减”案例,创新“双减”工作。学校要依据《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常规工作评价表》(详见附件1)做好相关常规工作。考核组要根据《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重点工作考核表》(详见附件2)做好学校“双减”工作的评估与考核。组织开展“双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提高工作成效,并与校长年度考核、教育质量奖等相挂钩。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校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宣传栏、LED屏和校刊校报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在实施过程中,各校要通过短视频、照片、文字等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做好宣传,并记录在册。各校要做好政策法规、经验典型的宣传培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落实责任要求。

各学校要准确把握“双减”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任务措施,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敷衍、推进不力、问题频发、投诉贯彻“双减”政策不力,甚至造成舆情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六、本方案自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试行。

 

附件:1.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常规

工作评价表

2.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重点

工作考核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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